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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(第1/2页)

赵彩凤拿着衣服进去,杨氏坐在炕上问她:“你跟二狗都说些什么呢?”

赵彩凤皱着眉头道:“娘,你以后别叫他二狗了,他有名有姓的,你们非二狗二狗的叫,万一他要真中了举人,人家阅卷的人知道他叫宋二狗,也不敢让他当举人啊!”

杨氏一听,信以为真道:“真的啊?那我以后不叫他二狗了。”

赵彩凤将赵文的换洗衣物都整理好了,洗漱过后,便躺在床上想起了事情来。

杨氏累了一天,早早就睡着了,其他几个弟妹也都睡的安稳,只有几只一样不困的蚊子,在房里嗡嗡嗡的飞来飞去。赵彩凤翻了一个身,一时还真有些睡不着了,明儿赵文倒是有出路了,可她一个大姑娘总不能在家闲着,得抽空往镇上去一次,跟杨老头和杨老太商量一下她学拉面的事情。

如今墙也拆了,反正自己也烙上了秀才夫人的烙印了,秀才夫人怎么说也比望门寡强一些,先就这么过吧……赵彩凤乐观的想。

第二日一早,送走了赵文之后,杨氏又跟着许氏一起去赵地主家打短工。许氏开口便问杨氏道:“昨儿晚上我家二狗和彩凤到底怎么了?两人好像是吵架了,你听见没有?”

杨氏顺着后脑勺抓了抓头皮,只拧眉道:“没把,我家彩凤可没见生气,还告诉我以后不能管你们二狗叫二狗,说将来考官要是知道二狗有这名字,会笑话二狗的。”

许氏一听,低低笑道:“还是你家彩凤知道心疼我家二狗,不对,心疼我家明轩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reads();</script>。等今儿我们上工回去,我告诉他奶奶,让她以后也改口叫明轩。”

宋明轩昨儿晚上也没睡好,赵彩凤是着急想生计的事情,宋明轩却是想了一晚上的赵彩凤,今儿一早瞧见放在书桌上的那胎发笔,心里头又想了起来,宋明轩恨极了这样的自己,以前对如月的时候,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,他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在他看来,这样的自己简直就是□□迷心了。

宋明轩出门在后院洗了一把冷水脸,又进门给如月上了一柱香,这才稍稍的安稳了下来,潜心看起了书来。

转眼又过去好几天的光景,这几日赵彩凤和宋明轩一直都没怎么说话,宋明轩是忙着看书,赵彩凤则是在杨氏的带领下,跟着一起往赵地主家的玉米地去收玉米去了。

赵彩凤这还是头一次干农活,当她站在玉米地边上,看着一望无垠的比她人还高了好一截的玉米地之后,深深的叹了一口气。前世向往已久的归隐田园的生活啊,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了==

分配给赵彩凤的工作是剥玉米皮,然后把玉米连成串,到时候就可以挂在墙上,把整整几面墙都挂满。赵地主家原本是赵家村最大的地主,但是子孙不孝,把祖上的基业败得差不多了。

以前赵家村除了村民的土地,剩下的地都是赵地主家的,如今就分了各家各户的,所以赵家的长工也没有几个,到了收成的时节,只能靠招短工来做活。

女人的工钱又比男人便宜些,所以杨氏和许氏两人就和赵地主说好了,包下了这一片玉米地的采摘和整理工作。

一开始几天杨氏和许氏起早贪黑,原本以为能忙过来的,但是后面忙了几日,才发现两个人竟也忙不过来,杨氏便提议让赵彩凤过来帮衬一些时日,赵家两个孩子就让陈阿婆带着。

赵彩凤听说有活干,一开始还觉得很兴奋,毕竟这是她穿越到这里之后,第一次下地,等到了田埂上她才知道,原来她要做的活并不用下地。

杨氏和许氏掰下玉米送到田埂上,赵彩凤把玉米壳剥下来,用绳子串起来就算完事儿了。这伙计听起来很轻松,可是赵彩凤才干了半天,手指就已经磨破皮了。

看着曾经被针线□□,如今又被玉米壳□□的手指,赵彩凤真是疼的想死的心都有了,十指连心啊!

杨氏心疼闺女,瞧见赵彩凤手指都磨破皮了,只心疼道:“彩凤你一边歇着去吧。”

许氏毕竟是婆婆心思,见了彩凤这样,只笑着道:“彩凤,头一次做是这样的,以后等生出了老茧来,就不疼了。”其实许氏这话说的虽然实在了点,但也算不上刻薄,她给宋明轩娶媳妇为得就是能找一个出得了厅堂、下的了田埂的人,只怕以前如月也没少跟着她下地,况且人家如月手工活又好,许氏能看上赵彩凤,无非也就是想着今后能有一个撑起宋家的人来。

杨氏听许氏这么说,虽然心里不痛快,可也不好再说什么,若是宋明轩考不上举人,依然在家吃闲饭念书,赵彩凤少不了有一天也要像她们一样,日日在这田埂底下晒太阳干农活的。

赵彩凤也不置气,毕竟要怪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,没穿成富家大小姐,偏生穿到这样一个穷人家来了。况且杨氏和许氏都是苦命人,大中午两人在玉米地里面掰玉米,这滋味也确实不好受。

“我歇一会儿,等一会儿少疼些了就继续。”赵彩凤其实也郁闷,你说要穿到这样的人家也无所谓了,好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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