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他了,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,当初他也很惊讶,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,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,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,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,曾经了解过,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,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,最重要的是英语好,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,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,比如说环保,做义工,特长学了多少年,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,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。
这样看,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,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。
只是……
当初他离开时,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,可陆士忠能感觉到,她不如之前开心了,那种感觉很难言语,总之,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。
女儿这样,他自然不高兴。
当下又见到季迟,陆士忠哼了哼,对他没个好脸色。
季迟叫了声:“叔叔。”
陆士忠哼了哼,鼻孔出气。
这几年在社会上混,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,他很快笑起来:“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,这几年,叔叔还骑吗?”
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,“他啊,每天都骑一个小时,经常参加骑行活动,还去过西藏骑行呢,整一个发烧友。”
谈到爱好,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。
“你看你说的,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,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。”
“这路上人多车也多,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?都没一点记性的。”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。
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,“行了,在孩子面前,给我留点面子。”
季迟低头咳了咳,“叔叔要是不嫌弃,以后我可以陪你骑。”
“你小子也喜欢骑行?”陆士忠深感怀疑。
“是,从高中就喜欢,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,我在国外时,那边人少,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。”
陆士忠越聊越兴奋,“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?”
季迟一一说来,俩人越聊越兴奋,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,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。
“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,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。”
陆士忠满意地眯着眼。
“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,同时还喜欢思考,耐得住寂寞,禁得起失败,要我说,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。”
季迟笑眯眯接话,“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。”
“哈哈哈,你这孩子……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?”
“可不是?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。”
季迟把话题抛出去,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,偷偷跟陆弥说:“几年不见,季迟成熟了很多。”
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,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,不知为何,心里渐渐温暖起来。
“妈,你觉得他变了么?”
文素兰沉吟,“多少会有些变化,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,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,一旦分开几年,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,就会让人觉得变化很大,可不管怎么变,心不变就行了。”她笑眯眯看向女儿,“你是不是还喜欢他?”
陆弥低着头摘油麦菜,“妈,我表现得那么明显?”
一直以来,她们都是无话不谈的。
陆弥在娱乐圈遇到的事业 会时不时跟文素兰说,文素兰很开明,俩人总是聊得很开心。
包括感情上的事。
曾经文素兰还给她做过性知识普及,怕她没有感情经验,在感情中受到伤害。
“嗯,就是觉得分开了几年,不确定是不是合适彼此。”
“其实吧人的喜好很少会变,年轻时喜欢的男生类型,后来再找的大部分都是那种类型,哪怕找别的,也会在某一天发现,还是那种风格的男生最有感情,你就说你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吧?”
陆弥想了想,肯定是高高帅帅,对她好宠她,有点小情趣,又能理解她。
“是不是季迟那样的?”
陆弥微怔,略显惊讶地看向文素兰。
文素兰笑着问:“你想想,是不是季迟那样的?是季迟符合你的审美呢?还是你以他为标准来找男朋友?”
陆弥摘着菜,陷入沉思,是啊,别人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,她总会这么回答,高高帅帅,宠她对她好,最好还有点小偏执,在乎她以她为中心,从来眼里没有别的女人。
这些,好像都是以季迟为标准。
文素兰见她陷入沉思,笑眯眯去做菜了。
晚上,季迟跟陆士忠喝了两杯,俩人喝了一瓶红酒一瓶白兰地,结束时都处于微醺状态。
陆弥无奈,只好开车送他回去。
季迟竟然还住在老房子里,老房子没有翻修,但是打扫得很干净,这房子有很多年了,看起来有些旧,季迟也还住在从前那房间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