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脑子寄存处)
时至五月,在有着十三朝古都的长安,三十多度的高温下,闫时在五点半准时到达自己租的小屋。
一手提着两份烤冷面,一手拿着烤苕皮往嘴里送着,顺便打开空调,吹着冷风,吃着饭后小烧烤。
作为一个普通本科院校出来的电子信息研究生,什么都会一点又什么都不会,好的公司看不上他,一般的公司给的钱不多,活还不少。
还好身高185,体重185,看着就是一副打不过的样子,干脆找了个保安的工作,月薪3500。
信奉着活着就行的信念,平淡无奇的摆烂着。
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看小说,幻想着自己是书中的主角,醉卧美人膝,醒握杀人剑,笑谈天地间,煮酒论英雄。
可惜,幻想就是幻想,变不了现实,也进不去书中世界。
狠狠咬下一口烤苕皮,“哎哟,我屮”
闫时被什么东西蹦到了牙齿,吐出一看,竟是个绿豆大小的灰蒙蒙的珠子,而磕到牙齿后留在珠子上鲜血居然在缓慢消失。
一股信息忽然出现在脑海,闫时狂喜,手舞足蹈,平时最爱的小烧烤也扔到一边。
原来吐到地上的竟是混沌珠,这玩意他可太熟了,这可是混沌至宝(天道级至宝)。
除了大家调侃的大道之子盘古大神,头顶造化玉碟,脚踩混沌青莲,手拿盘古开天斧,一人独占四大混沌至宝中的三个。
最后一个就是闫时刚从地上小心翼翼拿起来的混沌珠了,其内部可是有着一个完整世界,有着成为天道级世界的潜力。
难道我也要当主角了?
突然间,珠子发出耀眼的白光,一闪间人和珠子都消失不见。
话说自从盘古开天地,阳清为天,阴浊为地,盘古身陨,洪荒开辟,不计岁月。
此时鸿钧刚结束第三次讲道,正在进行着合道,弥补着天道的不全,也准备再进一步。
忽然脸色一变,能让他这种境界的老怪物心神震动,可想而知发生了多大的变故。
闫时此刻还处在一脸懵的状态,手掌抚摸着身体周围,混沌珠产生的淡白色保护罩,沟通之后,脸就黑了,竟是自己太弱,连这个世界的灵气都承担不起,没有混沌珠的保护,会被洪荒的灵气浓度直接压爆。
“我只是个普通人,这么弱,干嘛带我来这里。”
通过与混沌珠的交流,原因是其刚复苏,穿越诸界,消耗了绝大多数的混沌能量,来到最适合的地方,想让自己在这里变强,然后帮助它恢复真正的境界。
说来很长,其实就是转念间,闫时旁边出现了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。
正是鸿钧,此时他满脸凝重,刚才动念间查看时间长河,竟没有发现闫时的身影,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,要知道,此时鸿钧已证得圣人尊位,又身合天道。
身合天道,已知晓洪荒接下来要发生的大势,当然知道小势可改,大势不可改的道理。
可是,眼前这个人,他竟然看不透,这个变数太大,把握不住,若是放任不管,甚至会改变天道定下的量劫。
在有闫时的时间线里,连天定大势都模糊不清,大概率出现了波动,要知道以后会出现几位圣人也在他的操控之下。
就在闫时思索着眼前有些熟悉之人是谁的时候,意识忽然陷入了模糊。
在出租屋里,一阵暗淡的白光闪过,原地出现一个身无寸缕的人影。
混沌珠在传出一段信息后,化作一缕白光,进入闫时的眉心消失不见。
茫然的环顾四周,我怎么了,又回来了?
我擦,难道是给人看了一眼,给秒了?我有混沌珠护体,怎么会这样?